各牙冠产品申报企业:
根据各企业申报的氧化锆全瓷单牙冠产品数据,现对数据进行如下规范:
一、数据规范原则
1.申报产品须明确牙冠原材料注册证,同一原材料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仅允许申报彩锆和白锆两个产品材质,不再以制作工艺等区分产品。
2.申报产品原则上应包含临床常用的彩锆,如企业申报白锆产品,则应提供上饰面瓷和染色等服务,并保障产品的质量,满足医疗机疗临床实际需要。
二、数据整理情况
1.对于初验不属于本次申报范围的申报产品(如规格型号明确体现为非牙冠、材质为金属或玻璃、注册证名称为活动义齿等),拟不纳入本次申报产品清单。详见《不纳入申报产品清单》。
2.对于初验属于本次申报范围的产品,若同一产品注册证、同一原材料注册证、同一原材料材质(白锆、彩锆)的数据将合并为1条申报信息,并将规格型号字段规范为医疗器械注册证上的表述。详见《拟提交医疗机构填报历史采购量的产品清单》。
三、数据的核验和时间安排
请各申报企业认真核对《拟不纳入申报产品清单》和《拟提交医疗机构填报历史采购量的产品清单》内本企业的数据,若对数据整理有疑义的,请书面反馈并说明原因。请于6月29日12:00前反馈给本群管理人员。
四、数据用途
《拟提交医疗机构填报历史采购量的产品清单》将用于医疗机构历史采购量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