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推进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试行)》(苏医保发﹝2019﹞55号)等文件和前期公告,现对干式胶片(激光、热敏)、吻合器(开放直线型切割吻合器及钉匣、管型/端端吻合器、痔吻合器)的联盟带量采购谈判拟中选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0年12月1日至12月7日17:00止。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加盖公章的申投诉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jsybzhaocai@163.com,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7日17:00,逾期不受理。提交材料应真实有效,不得恶意申投诉。
江苏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
阳光采购联盟办公室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