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高值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四川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管理办法》(川药采联办〔2015〕18号)要求,已挂网产品在其他各省级采购平台上新产生的最低参考价格,须在该价格公布后书面提交至四川省药招中心。现对尼普洛医疗器械(合肥)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主动申请更新下调部分已挂网产品最低参考价格予以公示,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
产品信息公示期为2021年5月27日至2021年5月31日。部分已挂网产品参考价格更新信息详见附件1。
二、对公示信息存在异议的材料接收及要求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产品的价格信息有异议的,请将所涉产品真实、有效的全国范围内各省级(直辖市、自治区)价格信息的书面材料按规定格式(详见附件2、附件3)填写,并现场交至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窗口。
三、其他
书面材料递交地址: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窗口(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5号一楼大厅医用耗材采购窗口)
业务咨询电话:028-86931931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1年5年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