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药招〔2023〕50号
各市医疗保障局、省直医疗机构:
根据留置针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安排,各市医疗保障局组织辖区内相关医疗机构开展留置针类医用耗材协议采购量确认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参加单位范围
已报送采购需求数据的医疗机构。
二、确定协议采购量的途径
本次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依托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跨省联盟/药械集中带量采购报量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
http://122.143.10.82:9494,选择“留置针带量采购”)开展,在“中选结果分量管理--医院首年量确认”栏目完成相关操作。医疗机构继续沿用填报采购需求量的账号和密码。
三、时间安排
系统开放时间:2023年3月28日9时—4月9日17时。可登录报量平台下载操作手册。
四、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确定规则
第一步:各竞价组中选企业按中选价格由低到高排序,梯度分配意向采购量。如出现非整数则向下取整至个位。
拟中选价格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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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意向采购量占医疗机构
需求量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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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选产品待分配意向采购量占医疗机构需求量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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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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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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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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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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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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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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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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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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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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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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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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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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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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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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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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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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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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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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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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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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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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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医疗机构报量但未中选产品采购需求量的80%以及中选产品待分配意向采购量共同组成剩余量,医疗机构可优先选择该组价格最低的中选产品,也可自主选择分配给其他中选产品。
医疗机构无剩余分配量也需要进行提交。
五、工作要求
各市医保部门要深刻认识省际联盟留置针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实施协议采购量的确认工作。要落实医疗机构按规则自主选择剩余量的要求,协议采购产品和采购量均需医疗机构确认。各相关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本次协议采购量确认工作,指定熟悉工作的专人负责按要求对协议采购量进行确认,确保确认的数据真实、准确、要素齐全。
本次确认的具体内容、确认要求以及系统操作方法,请参照系统内操作手册及培训手册。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