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高值医用耗材新产品挂网流程,现对“3+N”医用耗材(人工晶体类)联合带量采购中选产品补充申报信息予以公示(见附表)。公示期为2020年12月22日至12月24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山东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投诉申诉管理”提交申诉投诉,逾期不再受理。在申诉投诉材料中需完整准确填写所述产品的名称、型号、申诉投诉理由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并标明具体产品的“PRODUCT_MODEL_ID”编码(见附表)。申诉投诉材料须加盖电子印章,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不得恶意投诉申诉。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