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企业:
为切实做好第一批医用耗材(含体外诊断试剂,下同)分类采购挂网及供应保障工作,现就我省医用耗材配送关系维护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2021年第一批申报分类采购调整的医用耗材产品的相关申报企业以市(州)为单位勾选配送企业,为保障临床采购供应,原则上申报企业勾选的所有配送企业,其配送区域叠加后应覆盖全省所有医疗卫生机构。
二、请相关配送企业对申报企业勾选的配送关系进行确认。
三、为确保申报产品顺利执行,相关申报及配送企业请在2021年7月15日前完成配送关系勾选。
四、请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在2021年7月15日后在申报企业选定的配送企业范围内选择配送企业。
五、请相关申报企业及配送企业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若未及时维护相关产品配送关系,影响产品执行挂网和临床采购使用,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六、具体操作见系统内帮助文档。
技术咨询:028-85155302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