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4〕153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通用介入类、神经外科类省际联盟和豫南片区联盟第二批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2024〕13号),为确保通用介入类、神经外科类医用耗材和豫南片区联盟第二批医用耗材中选结果顺利落地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产品增补挂网
我中心已按照通用介入类、神经外科类医用耗材和豫南片区联盟第二批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清单,对中选产品直接挂网并进行中选产品信息标识和价格标注。
二、网上维护配送关系
2024年3月22日前,各相关企业须完成网上维护配送关系工作。中选企业、配送企业登录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进入“耗材/试剂交易系统”,点击“配送关系管理”模块,由中选企业自主确定配送企业,建立网上配送关系,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
三、网上签订购销合同
2024年3月29日前,各有关单位须完成网上签订购销合同工作,明确协议采购量和权利义务关系。医疗机构、中选企业、配送企业登录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进入“耗材/试剂交易系统”,点击“带量合同管理”模块,查看及确认合同内容,签订电子交易合同,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
四、中选结果执行
我省将于2024年4月1日统一执行通用介入类、神经外科类医用耗材和豫南片区联盟第二批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各相关医疗机构、生产配送企业须按照本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配送关系维护和合同签订等各项工作,确保有关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顺利实施。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