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十五省(区、兵团)2023年体外诊断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公告(第2号)》第二部分内容“四、拟中选规则”的拟中选规则二,“…性激素六项、传染病八项、糖代谢两项三类产品若整体申报降幅高于50%(>50%),其他两类产品若其申报价格低于最高有效申报价格的0.5倍(<0.5倍)…”是否包括50%或0.5倍?
答:不包括。
2.若同一检测项目或同一产品组套的同一竞价单元组中,出现不同企业申报同一价格或同一个降幅,如何确认中选企业?
答:同一项目或组套的同一竞价组中,出现两家及以上企业申报相同的价格或降幅时,按照《二十五省(区、兵团)2023年体外诊断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公告(第3号)》公布的首年意向采购量排序,由大到小确定适用中选规则及中选排名。
3.《二十五省(区、兵团)2023年体外诊断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公告(第2号》第二部分内容“四、拟中选规则”的拟中选规则二,“…若B、C组的拟中选价格高于同检测项目的A组平均中选价,企业需接受调平至A组平均中选价后拟中选…”是否需要现场确认接收调平?
答:申报现场计算按拟中选规则一中选的A组平均中选价,并宣布A、B、C组拟中选企业及需进行调平的B、C中选企业名单,由拟中选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调平确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二十五省(区、兵团)2023年体外诊断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公告(第2号》第二部分内容“四、拟中选规则”的拟中选规则二,“…按照拟中选规则二拟中选的企业,若B、C组的拟中选价格高于同检测项目的A组最低中选价,企业需接受调平至A组最低中选价后拟中选,若企业不接受调平,则取消中选资格。”是否递补拟中选企业?
答:若企业不接受调平,则取消中选资格,不递补。
5.纸质申报材料附件:《产品申报信息一览表(性激素六项、传染病八项、糖代谢两项除外)》表格中的第一列“品种”信息,如何填写?
答:参照《二十五省(区、兵团)2023年体外诊断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公告》,按照“人乳头瘤病毒(16、18型)核酸检测试剂盒、人乳头瘤病毒(16、18型及其他不细分亚型)核酸检测试剂盒、人乳头瘤病毒(16、18型及其他细分亚型)核酸检测试剂盒”,填写企业申报的“申报小项检测名称”,每一个申报小项填写一行,申报一个有效价格。
6.纸质申报材料附件:性激素六项、传染病八项(酶联免疫法)、传染病八项(化学发光法)、糖代谢两项(化学发光法)产品申报信息一览表中,“最高有效申报价(元/人份)”怎么填写?
答:填写《二十五省(区、兵团)2023年体外诊断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公告(第2号》第一部分内容“四、最高有效申报价”项下,公布的对应检测项目最高有效申报价。
7.关联企业如何进行信息申报?
答:关联企业由企业确认的代表企业进行信息申报,现场不接受代表企业之外的其他关联企业申报。
8.拟中选规则二,企业能否在信息公开大会现场报价(或降幅)?
答:不能。只接受信息公开大会前,递交的密封材料的申报信息。
体外诊断试剂省际联盟采购办公室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