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药采中心字﹝2020﹞106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内医保发〔2020〕1号)、《关于完善新型新型冠状病毒检测有关政策的通知》(内医保办发〔2020〕1号)和《关于将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纳入阳光挂网采购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20﹞75号),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临床保障工作,现将部分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试剂盒等体外诊断试剂予以挂网,各医疗机构参考企业其他省市价格在自治区医用耗材采购系统进行议价采购。
产品挂网后,生产企业可委托盟市遴选的配送企业配送或自行组织配送,确保临床使用需求。产品的采购、配送及结算等按照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的相关规定执行。
各医疗机构需严格执行网上采购,对不按规定网外采购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