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局,肇庆高新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各公立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医保规 (2020) 2号)和《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管理的通知》(粤医保函 (2020) 172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各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医用耗材交易行为,推进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现就做好我市医用耗材网上交易工作通知如下:
一、完善采购模式
目前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简称省平台)已组建
“广东省医用耗材联盟采购区”(简称省耗材联盟区),我市各公立医疗卫生单位自2020年11月1日起加入省耗材联盟区进行医用耗材采购,各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在联盟区采购目录内无法采购的品种,可通过原采购渠道省平台“广东省耗材采购项目”进行采购。
二、执行采购目录
我市各公立医疗卫生单位执行省耗材联盟区采购目录。省平台将根据各公立医疗卫生单位的临床使用需求,对联盟区采购目录实施动态调整。
三、落实限价采购
省平台参考全国其他地区医用耗材价格,实行医用耗材跨区域价格联动。对采购目录内的品种按就低原则进行价格联动,联动后的价格作为该品种的采购限价。各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在不高于限价的范围内进行采购。
四、其他工作要求
(一)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医保规 (2020) 2号)要求,对采购平台,上无企业挂网的短缺品种、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审批或紧急紧缺品种、未发生实际交易或其他原因导致采购困难且临床必需、临床使用量极少等类型的医用耗材,各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可搜寻生产企业,按照公平原则协商确定采购价格,在年度采购总金额5%范围内自主议价采购,并将相关采购信息及时上传采购平台,按管理权限报相应医保部门。
(二)各地医保、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属地各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医用耗材线上采购的常态化监管,重点监管本地区各公立医疗卫生单位规避医用耗材线上交易、不按规定签订和履行医用耗材购销合同、不按规定结算交易款以及线上采购执行不力和交易过程弄虚作假等问题。对发现的采购违规行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等。
(三)各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在采购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可向省平台咨询。省平台联系方式: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官网在线客服;咨询电话: 020-38036183, 020- 38036197;QQ耗材医院群: 512703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