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及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相关工作要求,我中心对陕西省医疗保障局牵头组织的省际联盟口腔正畸托槽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信息与国家医保编码进行数据比对,现将比对结果不一致的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即日起至9月25日17:00。
二、申投诉处理
(一)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企业使用CA数字证书,登陆“宁夏医药采购平台”(https://nxyp.nxggzyjy.org/std/login.html),进入主页后,依次点击综合服务—申投诉管理—申投诉登记,进入口腔正畸类医用耗材专用通道发起申投诉。申诉时请企业上传Excel内相关信息方便受理(具体可参照系统右上方帮助文档—申投诉操作手册—宁夏医药采购平台申投诉管理操作指引企业端)。
(二)此次申投诉提交时间截止9月25日17:00。
三、注意事项
(一)请企业对照公示数据进行核查,将变更前后的相关数据填写至申投诉中的excel表中,并上传至系统,便于受理核实。
(二)对未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或信息不全的企业,将不予以受理。
(三)企业提交申投诉后,经核实和数据比对后,将数据一致的予以公布执行,具体执行时间请企业自行关注后续补充公布通知。
四、联系方式
医药招标采购科:0951-6891028
平台技术支持:0951-6891069 QQ群:467465259
CA技术支持: 4008600271 QQ群:622932308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