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2017年连云港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试剂集中采购》采购文件要求开展备案采购工作,对各医疗机构申请备案的产品,组织专家评审确认,现将部分拟备案产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18年12月5日—12月12日,如有异议,请相关企业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连云港市卫计委药政处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B座405室
联系电话:0518-85820169,17301487836
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