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及开发区医疗保障部门、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
依据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有关问题的函》(陕医保函[2020] 107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医保函[2020] 130号) 文件精神,现就配送企业申报及初审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
经研究,对拟进入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信息库且营业执照注册地在西安地区的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实行网上申报,由市级医疗保障部门负责初审工作。
二、申报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可通过网上申报并提交相关资料:
1.营业执照注册地在西安地区的、新获得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资质的配送企业;
2.在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信息库动态调整中被退出但符合再次进入条件且营业执照注册地在西安地区的配送企业;
3.根据省上文件要求,经营许可证在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直接报省医疗保障局审核。
三、申报登录
网址:http://zc.beijiait.com/pages/index.html
界面:西安市医药价格招采工作系统一配送企业申报
四、步骤及要求
(一)企业登录申报界面后,应按照申报界面选项,如实填写企业相关信息,具体操作可参考《用户操作手册》(附件)。
(二)企业完成信息填报后,需上传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及法人证件扫描件,并确保证照清晰。
(三)企业可通过申报界面查询初审进展情况及反馈的信息。
(四)初审合格后,市医疗保障局将及时上报企业初审结果,由省医疗保障局通知省药械采购平台办理CA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