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大附院,市直各医疗机构,县(市、区)人民医院、中医院,其他各有关医疗机构:
为做好我市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高值医用耗材的采购行为,根据《合同法》和省卫计委工作要求,我委制定了《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购销合同范本》(简称合同范本),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本着公平对等、诚实信用及互利互惠原则,与生产企业或被授权的经营企业签订《高值医用耗材购销合同》,同时签订《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认真履约。市卫计委将对各单位合同签订和履约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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