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3年本市组织的京津冀“3+N”联盟起搏器、冠脉药物球囊类医用耗材(以下简称“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首年协议期期满,按照发布《关于开展京津冀“3+N”联盟起搏器类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到期接续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京津冀“3+N”联盟冠脉药物球囊类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到期接续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现就开展本市组织的两类医用耗材到期接续第二年协议期中选产品价格联动及增补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品种范围
(一)本次联合带量采购起搏器类为双腔起搏器类医用耗材,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医保局医保医用耗材编码前15位为C02040205800001、C02040205800002、C02040205800003、C02040205800004、C02040205800005、C02040205800006的产品。按注册证型号及功能属性区分采购单元。
(二)冠脉药物球囊类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医保局医保医用耗材编码前15位为C02020600200001和C02020600200002。按注册证区分采购单元,同一采购单元包含所有规格型号。
二、申报事项
(一)中选产品实行价格联动。中选产品包含第一协议期内(2023年4月30日至2024年4月29日)参照中选产品予以公布挂网的产品。若中选产品在其他省级或省际联盟带量采购中选价格比本次联合带量采购中选价格低的,企业应在北京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https://fw.ybj.beijing.gov.cn/hallEnter/#/unitLogin,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申报新的最低价,就低实行价格联动。对于未及时申报或虚假申报的企业,按价格联动和信用评价相关规定处理。
(二)非中选产品增补挂网。第一协议期结束后(2024年4月30日后),如有未中选产品或新获批产品接受相同功能属性同组中选产品的平均价格水平,且不高于其在其他省级或省际联盟带量采购中选价格的,企业在招采子系统,申请成为增补产品,可参照中选产品予以挂网,并允许其在下一年统一组织签订带量采购协议时按中选产品参与带量采购。
三、申报时间及方式
(一)招采子系统拟于2024年9月30日10:00至10月10日17:00开放申报功能。申报时间内各相关企业登录带量采购项目列表功能,查看采购范围内本企业产品信息,参照系统内操作手册(见附件)进行产品相关信息申报。
(二)中选产品实行价格联动申报。相关企业选择产品列表中“中选”产品进行申报下调价格,并填报提交现行省级带量采购最低中选价格等信息资料;如果中选产品未下调价格的相关企业进行点击确认申报操作。
(三)非中选产品增补挂网申报。相关企业选择“未中选”产品进行申报操作,在申报截止前未完成提交产品入库视为报名无效,不进入后续增补流程。
四、其他说明
本次完成申报的产品信息将按流程开展公示、质疑、澄清等工作并形成报价上限(制订依据见《通知》),后续工作安排请关注通知公告。
系统操作:010-63359338、010-63359686、010-63350020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