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医保局,省医保服务中心,省发改委、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各有关省属医疗机构,相关企业:
按照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工作要求,现就做好我省超声刀头及止血材料类医用耗材集采中选结果执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采购主体。省内已填报相关耗材需求量的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下同),鼓励未报量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采购和使用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
(二)品种范围
1.本次带量联动采购品种为获得国内有效注册证的超声刀头类医用耗材,分为闭合血管≤3mm和闭合血管≤5mm/7mm两个采购单元,超声刀头医用耗材采购中选结果见供应清单(附件1)。
2.止血材料类包括可吸收止血材料、纱布类、非纱布类、粉类、胶原海绵等医用耗材采购中选结果见供应清单(附件2)。
(三)协议采购量。协议采购量为首年已填报需求量的医疗机构在联盟报量系统中确认的的协议采购量(附件3、附件4)。
二、采购周期
(一)超声刀头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采购周期为1年,采购周期自2024年8月31日至2025年8月30日,到期后可根据采购和供应等实际情况延长1年。
(二)止血材料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采购周期为1年,自2024年8月31日至2025年8月30日,到期后可根据采购和供应等实际情况延长1年。
三、挂网要求
采购平台应及时按照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办公室推送的中选产品供应清单,将符合医保编码规则的中选产品统一按中选价格增补挂网(其中止血材料的中选价格以规格型号价格为准),中选企业无需申报。挂网时使用国家最新版耗材编码,做好与省药品耗材招采子系统数据对接,按时上传相关耗材采购交易情况数据。及时组织采购主体、中选品种生产企业、中选品种生产企业确定的配送企业按中选价格签订带量购销合同,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确保医疗机构在采购周期内按中选价格采购中选品种。
四、规范采购使用行为
医疗机构要畅通中选产品的采购、进院和使用环节,通过省采购平台做好网上采购工作,严格执行中选价格,严禁线下网外采购,不得进行二次议价和任何形式的价格折扣。医疗机构(含为医院提供服务的第三方机构)不得在中选产品进院、库存、使用等环节收取附加费用。
在采购周期内,医疗机构优先使用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并确保完成协议采购量;超出协议采购量的部分,中选企业仍需按中选价格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在完成采购任务量的基础上,结合临床使用实际情况,医疗机构可以在采购平台适量采购价格适宜的同类其他产品,但非中选产品的采购量不得高于同品种中选产品的实际采购量,也不得超过上年度历史采购量,请相关采购主体做好有关品种备货工作。
五、协议签订、预付及回款
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医疗机构三方应及时签订三方协议,最晚于2024年9月30日12时前完成三方协议的签订并正式执行协议。协议签订前,各医疗机构在8月31日以后采购的耗材应纳入已完成任务量计算。中选耗材生产企业应自主审慎选定配送企业,原则上采购周期内不得变更配送企业,对不按协议供货、不能保障质量和供应等情况,将对生产企业和相关配送企业采取约谈、函询和信用评价惩戒。
各市县医保部门在医保基金总额预算基础上,建立预付机制,在医疗机构与中选企业签订采购协议后,医保基金应及时按不低于年度约定采购金额的40%预付给医疗机构,最迟不超过协议签订后1个月,医疗机构需按要求与企业及时结清货款,结清货款时间不得超过交货验收合格后次月底。
六、医保支付标准
做好医保支付标准衔接,中选产品以中选价为支付标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医保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非中选产品以同类中选产品综合平均价设定医保支付标准高限(见附件5)。患者使用价格超出医保支付标准高限的产品,超出部分由患者自付;低于医保支付标准的,医保基金以实际采购价格按规定比例予以支付,支付比例按照《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医保支付标准的通知》(琼医保〔2020〕115号)的规定执行。
七、有关要求
(一)生产企业要全面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应急储备、库存和产能报告制度,严格质量管理,保证出厂的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保障中选品种质量和供应,确保按时保质保量供货。在每年协议期内,中选产品生产企业一般不得更换授权,更换授权应在年度三方合同执行完毕再进行,对未能良好履约和因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受到处罚的企业,根据我省信用评价有关要求予以相应惩戒。
(二)各市县医保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按时完成协议签订等工作,做好中选结果执行进度、货款回款等监测工作,并密切关注中选企业履约情况,包括产品供应、配送、专用工具以及伴随服务提供等,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重点关注医疗机构是否存在线下采购、大量使用非中选产品等行为。要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强对医疗机构和相关医护人员的政策解读,确保集采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三)关于超声刀头的采购,医疗机构要畅通中选产品进院渠道和相关仪器设备采购使用渠道(医疗机构可自主选择与中选企业就超声刀主机、换能器等采购入院,以缓解主机专用和配件间的供应问题),保证中选产品及时进院。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