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鞍山市公立医院低值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项目投标产品信息确认的公告
各投标企业:
2017年鞍山市公立医院低值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项目的资格预审工作已结束,请各投标企业做好所投标产品信息及限价确认工作,如对信息及限价有异议,可进行反馈。
一、限价依据
1、2015年1月1日至今,在鞍山市采购医院销售过的产品,以其在鞍山市采购医院销售的最低价和辽宁省内城市近期中标价相比较的低价作为投标限价;
2、2015年1月1日至今,未在鞍山市采购医院销售过的产品,以其在辽宁省内城市近期中标价的最低价为投标限价;
3、2015年1月1日至今,在辽宁省内没有销售过的耗材试剂,以投标企业申报的基准价作为投标限价。
二、信息确认及信息反馈时间
2017年6月29日—7月5日。
三、 信息反馈方式
下载《信息反馈表》(附件1),按表格要求填报反馈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表格及其它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lnyczbyxgs@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四、注意事项:
如对产品信息及限价无异议,则点击“确认限价”,对所有信息进行确认,并提交《产品信息确认函》(附件2)。
注:《信息确认函》加盖投标企业公章扫描并上传。
辽宁宇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