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联盟成员单位:
受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西省、海南省、贵州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委托,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组织开展止血材料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现请联盟地区医疗保障部门协助组织本地区医疗机构开展止血材料历史采购数据和采购需求量填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填报范围
止血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医疗保障局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为C1501、C140805开头的产品)。
二、参加数据填报的医疗机构范围
联盟地区有采购和使用止血材料的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下同)组成采购联盟,作为各地采购主体实施本次集中带量采购,参加本次填报工作。其他医疗机构按所在联盟地区相关规定参加。
三、填报内容
(一)医疗机构历史采购数据
各医疗机构填报本单位2022年止血材料采购数量、历史采购最低价等相关历史采购数据。所有注册证内产品的数量要对应具体规格型号中,如同一个规格型号存在不同采购单价,填写最低价。(单位为最小使用单位:片、支、个、盒、袋等)
(二)医疗机构需求采购数据
各医疗机构填报本单位2023年6月-2024年5月止血材料需求采购数量,所有注册证内产品的数量要对应具体规格型号中,(单位为最小使用单位:片、支、个、盒、袋等)。
(三)系统缺失产品增补数据
各医疗机构在填报历史采购数据和需求采购数据过程中,如发现填报范围内产品信息有误、产品信息缺失,及时通知相关企业进行修改、增补。企业将相关产品详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承诺函、授权书、系统缺失产品增补表、注册证及附页、产品说明书、产品实物照片等材料(见附件),装订成册后现场递交,过期不予受理。递交时间:2023年6月8日9:00——6月14日12:00,递交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西街19号,内蒙古医药采购中心。
四、填报流程
(一)账号生成与发放
请相关单位登录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www.nmgyxcg.cn:9111/)开展相关工作。各联盟省份省市两级医保部门登录系统的账号和初始密码由省际联盟采购办公室负责发放。请各联盟地区省级医保部门登录系统后,在“用户管理”-“医疗机构管理”模块导出医疗机构账号信息,如需新增医疗机构账号,可导入辖区内医疗机构信息或点击“账号新增”进行操作,并提醒辖区内医疗机构及时重置密码。
(二)医疗机构数据填报
请各相关医疗机构在6月16日前登录系统“上报管理”模块,完成历史采购数据和需求采购数据填报工作。各医疗机构完成相关数据填报后,需打印《授权承诺书》、《历史采购数据汇总表》、《需求采购数据汇总表》,并送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加盖公章后,在系统中上传扫描电子版文件。
(三)医保部门数据审核
请各联盟地区省、市两级医保部门登录系统“上报管理”模块,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历史采购数据、需求采购数据进行逐级审核。相关数据确认无误后,请各联盟地区省级医保部门于6月19日前通过系统进行提交,同时导出并打印《省级历史采购数据汇总表》、《省级需求采购数据汇总表》,加盖省级医保部门公章后,在系统中上传扫描电子版文件。
四、系统开放时间
2023年6月8日9:00——6月19日24:00。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相关医疗机构高度重视本次填报工作,指定熟悉工作的专人负责按要求填报相关采购数据,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准确、要素齐全。
(二)请各联盟地区医保部门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按要求做好填报工作,核对、检查并督促医疗机构按期如实填报历史采购数据和采购需求量数据。超过规定填报时间,不接受历史采购数据和采购需求量数据改动。
(三)本次企业修改、增补数据作为集采最终目录,将不再进行修改和增补,请各医疗机构务必通知所用耗材相关企业。
(四)本次填报的具体内容、填报要求以及系统操作方法,请参照系统内操作手册。
六、联系方式
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业务咨询:0471-4907213
技术支持:0471-4967106
服务时间:9:0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附件:企业增补材料册
省际联盟采购办公室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代章)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