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功能区)医疗保障部门、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市医疗保险基金稽核中心,各相关医疗机构:
驻济医疗机构药品和耗材联合采购中选产品协议期届满,取得良好成效。为持续推进药品和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保持集中采购政策的稳定性和驻济医疗机构联合采购中选产品供应的连续性,经征求各方意见、建议,现将中选产品延续采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续采购品种
驻济医疗机构药品和耗材联合采购延续采购药品品种(详见附件1),维生素C不再延续采购;耗材品种(详见附件2),江西科伦医疗器械制造有限公司的一次性使用输液器不再延续采购。
二、约定采购量
本轮延续采购周期内各中选品种的约定采购量原则上以首轮约定采购量为准,分配比例按照原规则执行。
三、采购周期
采购周期自2022年3月1日起,为期12个月。
四、其他要求
1.延续采购执行期内如遇中选品种纳入国家、省带量采购则按国家、省采购政策执行。
2.上一年度药品中选产品中的维生素C品种,由医疗机构自主选择企业进行采购,采购价格波动不宜过大,同时向患者做好解释工作,确保临床合理使用。
3.耗材中选产品中,带量耗材品种不参与延续采购的其协议量(约定采购量的35%)由医疗机构自主在同品种的中选企业中选择使用。
4.稽核中心做好延续品种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的监测和分析,对于价格和使用量异常变化的应及时开展稽核工作。
联系电话:0531-68966821
济南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