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各相关企业:
根据《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陕西省组织开展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医保发〔2022〕9号)和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联盟《关于省际联盟输液器等4类医用耗材带量价格联动采购工作的通知》、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外周血管介入类微导管、微导丝等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GS-HCDLCG2024-3)》、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血管介入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LM-HD2024-01 、02 、03 、04)相关要求,为确保辽宁联盟输液器等三批11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平稳落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主体
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 及已填报意向采购量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鼓励未报量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采购、使用集采中选产品(以下简称“中选产品”)。
二、采购品种和约定采购量
(一)采购品种。辽宁联盟输液器、血液透析浓缩物2类医用耗材集采中选产品(见附件1);甘肃联盟外周血管介入类微导管、微导丝、明胶海绵、栓塞胶、栓塞微球5类医用耗材集采中选产品(见附件2);河北联盟外周血管介入导引通路、血流导向密网支架、颅内球囊扩张导管、外周血管球囊扩张导管4类医用耗材集采中选产品(见附件3)。
(二)约定采购量。约定采购量为医疗机构在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省采购平台”)确认的采购量。
三、采购周期
自2025年6月30日起执行中选结果。其中辽宁联盟集采中选产品采购周期为3年,甘肃、河北联盟集采中选产品采购周期为2年。
四、合同签订及采购流程
(一)合同签订。相关单位可通过陕西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进入“招采系统”栏目,进入后在“耗材交易结算”模块中的“合同管理”签订医疗机构、中选企业、配送企业购销三方协议。医疗机构需完成的中选品种协议采购量和价格在合同中显示。(操作步骤见附件4)
(二)采购流程。完成购销协议的签订后医疗机构即可直接进行网上采购,无需再进行议价。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五楼502室
联系电话:029-88661311(周二、周四14时至17时)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