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高值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省药招中心《关于开展四川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2019年第一轮增补工作的通知》(川药招〔2019〕59号)要求,相关单位已完成高值医用耗材2019年第一轮增补的资质审核工作,报经四川省医疗保障局批复同意,现请各企业对通过审核的产品进行确认并填报外省最低参考价格,对未通过审核且有异议的产品可按要求进行申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对审核结果进行确认
(一)登录平台
高值医用耗材2019年第一轮增补资质审核通过的产品列表(见附件)所涉申报企业,请登录“四川药械采购监管”的“耗材资信数据库系统”(https://jco.scbid.gov.cn:7076/Login.aspx),对产品的审核结果进行确认。
(二)确认时间
2020年8月17日至2020年8月20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确认的产品,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挂网资格。
二、网上填报最低参考价格
(一)登录平台
请完成产品审核确认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药械采购监管”平台的“四川省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系统”(https://jco.scbid.gov.cn:7075/UserLogin.aspx)——“内部信息查看——产品维护”,对产品的“各省级平台最低参考价格”完成填报及提交工作。
(二)填报及提交时间
请相关企业在2020年8月21日至2020年8月27日期间及时登录系统填报最低参考价并提交。逾期未按要求完成网上填报并提交最低参考价的产品,将取消产品挂网资格。企业确认及填报的信息将择期进行公示。
(三)填报要求
1.参考价格是指除我省外已在其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省级平台公布的最低中标价/挂网价/入围价/企业自报价等价格。
参考采集具体时间段为:2017年1月1日(含)至2020年8月17日(含)各省级集中采购平台(不含军区/战区)公布的最低中标价/挂网价/入围价/企业自报价等价格;2017年1月1日前公布,但2017年1月1日(含)后仍在执行的省级集中采购平台(不含军区/战区)最低中标价/挂网价/入围价/企业自报价等价格也在采集填报范围内。
2.有参考价格的产品须如实填报价格、省份名称及时间。
3.无外省参考价格的产品,价格、省份名称及时间栏填写“无”。
4.特别提醒:根据《高值医用耗材生产、配送企业不良记录动态管理制度》(川药采联办〔2015〕18号)文件要求,企业若不提供、不如实、不按要求提供产品参考价格,将按照第六条第(二)款:“经核查属实,按核实后的实际参考价格下浮10%作为挂网参考价格,企业不予确认的,取消该产品挂网资格,自取消之日起一年内不接受该产品的挂网申请,全省集中上网采购医疗机构一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采购”进行处理。
三、企业对审核未通过且有异议的产品进行申诉
如企业对审核未通过的产品有异议的,请于2020年8月17日-2020年8月21日到窗口递交申诉材料。
(一)申诉须递交的申请材料。
1.复审申请书。(格式自拟,需写清楚复审理由)
2.审核不通过产品申诉汇总表(见附件2)。
3.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表(含变更文件,如涉及新旧证延续的,须提供新旧注册证全套批件)。
4.经办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
5.其他官方佐证材料(如产品技术要求、省级及以上药监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外省省级平台最低价格证明材料等)。
6.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鲜章)。
(二)不予受理的情况。
1.核实为重复申报的产品。(凡重复申报将取消该产品本轮挂网资格,同时取消重复的已挂网产品的挂网资格。)
2.不在本轮申报范围内的产品。
3.仍在取消挂网或暂停挂网处罚周期内的产品。
4.其他不符合申报规范且不能申报的产品。
四、咨询地址及电话
咨询地址:四川省政府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医用耗材采购窗口(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5号),咨询电话:028-86931931。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0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