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部分药品医用耗材续约结果和十三省(区、市、兵团)药品联盟采购中选结果有关事项的通知》,为确保第二、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河南省组织首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广东联盟多焦点人工晶状体和冠状动脉扩张导管类医用耗材续约结果顺利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产品范围
(一)药品范围
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协议采购周期3年及以上的中选品种,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协议采购周期2年及以上的中选品种,河南省组织首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续约品种。
(二)医用耗材范围
广东联盟多焦点人工晶状体类医用耗材续约品种、广东联盟冠状动脉扩张导管类医用耗材续约品种。
二、网上维护配送关系
2022年6月23日-6月29日,续约药品医用耗材中选企业自主确定配送企业,并通过省医药采购平台建立配送关系。中选企业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药采购平台“药品耗材交易系统”,点击“维护配送关系”模块,进入“中选产品维护配送企业”栏目,自主确定配送企业,建立网上配送关系,具体操作方法请参照维护配送关系和签订购销合同操作手册(见附件)。配送关系建立后,原则上在采购周期内不能变更。
三、网上签订购销合同
2022年6月24日-6月30日,医疗机构、中选企业和配送企业通过省医药采购平台签订三方电子交易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关系。医疗机构、中选企业、配送企业登录药品耗材交易系统,点击“合同管理”模块,查看及确认合同内容,签订三方电子交易合同。具体操作方法请参照维护配送关系和签订购销合同操作手册(见附件)。
四、执行周期
本次执行的采购年度自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