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在医疗保障服务领域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通知》(医保发〔2024〕2号)有关要求,根据国家、市主管部门有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提升药品和医用耗材常态挂网工作效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每月集中受理企业提交的药品和医用耗材产品挂网申报,经公示质疑、澄清、结果公示等流程,符合挂网条件的产品予以挂网,集中处理时间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原则上每月公布挂网不少于一批。
二、办理流程
(一)药品
各企业可随时登录北京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https://fw.ybj.beijing.gov.cn/hallEnter/#/unitLogin),进入“药品招标管理-申报管理-产品申报”功能,从国家药品编码中选择产品,填写挂网所需相关信息并提交,经公示质疑、澄清、结果公示等环节后执行挂网,全流程网上办理,不接收现场、线下挂网申请。
(二)医用耗材
各企业可随时登录北京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https://fw.ybj.beijing.gov.cn/hallEnter/#/unitLogin),进入“耗材招标管理-产品管理-产品申报”菜单从国家医用耗材编码中选择产品,经产品供应目录、采购目录维护等环节后执行挂网,全流程网上办理,不接收现场、线下挂网申请。
本通知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具体挂网事项办理流程详见平台操作手册。
三、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3359338、010-63350020
(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