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医疗卫生机构、生产(申报)企业、经营(配送)企业:
根据国家网络安全法的相关要求,为维护四川药械采购平台的正常秩序,保障平台所有用户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强化药械采购人员保密意识,经报四川省医疗保障局批准,现将药械采购平台账号密码管理要求通知如下:
一、药械采购平台账号清理要求
(一)清理的系统账号范围。
本次账号清理范围为《关于四川药械采购监管平台迁移政务云后相关业务系统访问网址变更的通知》(川药招〔2019〕38号)所涉的系统,详见http://scyz.sc.gov.cn/HomePage/ShowDetail.aspx?InfoId=35092
(二)耗材、试剂生产(申报)企业账号的清理。
清理耗材、试剂生产(申报)企业因产品转厂或转代理后,产生的具有相同企业名称、相同性质(国产/进口代理)、两个及以上的账号。将转厂或转代理的产品合并到一个生产(申报)企业账号,停用多余的账号。所涉生产(申报)企业派经办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现场确认需保留账号。
(三)药品(疫苗)、耗材、试剂经营(配送)企业账号的清理。
1.停用12个月以上(2018年5月至2019年5月)未在平台产生过配送记录的药品、器械经营(配送)企业账号,涉及经营(配送)企业为2018年5月前备案的企业(详见附件2,包含3个附表)。重新启用需由企业现场提交恢复申请(详见附件3),审批后启用。
2.2019年5月20日以后新备案的药械经营(配送)企业,将由药械平台的短信系统发放账号及其随机密码。请新备案的经营(配送)企业在递交纸质资料时,务必确保预留手机号码的准确性,并保持通信畅通。若预留手机号码发生变更应及时报备更换。
(四)医疗卫生机构自行清理各采购系统主账号下设的子账号及其操作权限。
医疗卫生机构登录药械采购系统后,可在系统面板的左上方查看当前账号的性质为主账号或子账号,可在系统面板左下方“系统管理”-“子用户管理”界面对子账号进行添加、停用、权限设置等操作。医疗卫生机构应严格管控子账号的数量和操作权限,明确各子账号的保管责任。
二、药械采购平台账号密码管理要求
(一)落实账号密码管理责任。
1.各医疗卫生机构、生产企业、经营(配送)企业应安排专人负责保管账号密码,明确账号的保管责任。
2.账号密码仅限本单位与药械采购相关职责的人使用,不得提供给非本单位或无关人员使用,也不得使用他人的用户信息登录四川药械采购平台。如果由于账号使用方未尽到妥善保管账号密码的义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账号使用方承担。
(二)密码的设置。
密码要求至少8位,必须包含字母和数字。密码的设置应符合强密码要求,不能为连续或相同字符。
(三)密码的重置。
药械采购系统已启用“密保邮箱”功能。各单位在登录系统时会强制登记密保邮箱号。今后若发生密码遗失,各单位可在系统登录页面使用“密保邮箱”功能自助重置密码。请各单位务必牢记密保邮箱号并妥善保管邮箱密码。
三、时间安排
(一)6月11日前,停用12个月以上未在平台产生过配送记录的经营(配送)企业账号。
(二)6月21日前,电话通知需合并账号的耗材、试剂生产(申报)企业现场确认保留账号。
(三)四川药械采购平台所有用户务必于6月30日前登录系统修改密码。为避免账号密码保管不善而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 7月1日起未登录药械采购平台更改密码的账号将被停用。
四、咨询地址及电话
地址:四川省政府资源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人民中路三段35号)、成都市锦江区大慈寺路32号右三楼308、310办公室。
联系方式:(028)86931931、(028)86917838、(028)61323135、19828356757。
五、工作要求
(一)医疗卫生机构、生产企业、经营(配送)企业在内部工作移交时,应把药械采购平台的账号密码、密保邮箱移交,告知保密责任,并及时重置账号密码、密保邮箱密码。
(二)监管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账号清理另行通知。
(三)各单位应高度重视药械采购平台账号密码管理工作,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用户,省药招中心将上报省医保局,涉及医疗卫生机构的将按规定进行全省通报、限期整改、扣减阳光积分等处理;涉及生产配送企业的,将先暂停账号使用权限3个月,到期后现场递交申请恢复资料,审批后重新予以启用。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