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全椒县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带量采购项目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进行澄清和质疑答复,内容如下:
一、澄清
1、全椒县中医院根据临床需要,对《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中第7包:普耗中医院包(90万)拟使用目录清单进行调整。请供应商参阅新的目录清单(见附件)确定让利幅度。
2、第二十八页 仓库面积②冷库体积【检验试剂专用】。冷库体积少于20立方拒绝投标,在20立方基础上每增加10立方得0.5分,满分6分。调整为:冷库体积少于20立方拒绝投标,达到20立方未满30立方的,得2分,在20立方基础上每增加10立方得0.5分,满分6分。
3、《磋商文件》第29页评审细则中服务项里配送业绩中的“②配送业绩7分。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投标企业销售额低于500万不得分,500万(含)至1000万(不含)得4分,1000万(含)以上的得满分。以投标企业报送的2016年纳税申报表为评价依据。”调整为:“②配送业绩7分。自公告发布之日前一年(2016年2月14日至2017年2月13日),投标企业销售额低于500万不得分,500万(含)至1000万(不含)得4分,1000万(含)以上的得满分。以投标企业报送的2016年纳税申报表为评价依据。”。
二、质疑答复
质疑1、第二十八页 仓库面积②冷库体积【检验试剂专用】。冷库体积少于20立方拒绝投标,在20立方基础上每增加10立方得0.5分,满分6分。疑问:冷库体积20立方未设定基础分,可否设定计算公式以保证其评分更合理?
答复:按澄请2执行。
质疑2、第二十九页 ①配送业绩 2016年全年在全椒县人民医院、全椒县中医院和基层卫生院(含县妇计中心、疾控中心)承担药品医用耗材配送任务的进行评价,以全椒县卫计委提供的配送企业名单为评价依据。疑问:全椒县卫计委提供的配送企业名单是否齐全?可否结合投标公司在全椒县各医院销售发票复印件来评分?对用户来说考核供货商的配送业绩,无非就是看其供货能力及行业评价。我们认为,此次招标仅考核在全椒县范围的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院的业绩,有局限性。而供货商对全省范围内大医院的销售业务是否更能说明业绩?
答复:按《磋商文件》执行。全椒县卫计委提供的配送企业名单来源于全椒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名单汇总确定。
质疑3、第三十页配送时间以投标企业提交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上所仓库地址与全椒县政务中心之间百度测距直线距离为核查依据。意见:这一确定的直线公里数不能完全说明其配送时间就短。若其公司供货能力弱、备货不齐、交通设备差,即使距离再短,也会导致配送时间长。而在安徽省内,例如合肥和滁州等城市,对全椒各医院送货时间的差别小,无实质性影响。送货距离对配送质量的影响一般仅在距离区别大,如安徽省和外地省、直辖市时才会出现。
答复:按《磋商文件》执行。
质疑4、全椒带量采购项目报价是每个耗材单独报价还是整包报价?需要提供产品的资质证明吗?
答复:根据《磋商文件》及《磋商公告》中第九项内 “本公告附件:参考报价表(标包内容物清单)是医疗机构在采购周期内拟使用的医用耗材清单,该清单是动态管理的,由各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要进行调整。本次采购参考报价表(标包内容物清单)仅为投标人让利参考,不需要征对耗材产品单独报价。”的规定,每个耗材不需要单独报价,也不需要提供产品的资质证明。
质疑5、国内大多数市级医疗卫生机构集中采购都是明确要求以国内生产企业或进口品牌的全国一级代理商为投标主体参与,一般经营企业不能参与(如:《南京市医疗卫生机构2015年医用耗材及试剂集中采购》),而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一章——七——2、企业须为滁州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第二轮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招标暨带量采购项目中标的经营企业(含备案采购中选企业)”。该条规定限定了包括本公司在内的以生产企业为投标主体的企业合法代理商参与。从政府财政考虑,政府应该花最少钱,创造最大最高效益,本次项目包含品种众多,应该引入更多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方能大量降低成本。为了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和所有供应商的合法权益,请贵单位就上述事项作出正面回复。
答复:本次是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在滁州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第二轮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招标暨带量采购项目中标企业(含备案成交企业)中选择适合我县公立医疗机构需要的配送企业,不是征对产品的再次招标。请质疑企业理解并支持我县公立机构卫生机构医用耗材配送企业的遴选。
质疑6、第一章第七条投标人资格(二)标包的特殊要求(3):投检验试剂包冷链车应不少于2辆或另加冷藏箱2个也可以呀,难道中标公司只送全椒县一个市场吗?如有急需要的试剂,公司车辆到别的市场送货,当天也回不来,也不准发物流,请问怎么办?所有包类都没有车辆要求,感谢全椒卫计委帮投标公司省钱了,还是倾向“皮包公司”。
答复:按《磋商文件》执行。
质疑7、第三章的评标办法第四项,有配送业绩的时间应该是截止到2月14日(到2月14日之后所有投标公司增加的车辆和营业执照扩资等新增的内容都不算),不能是2016年。您们2015年的药品招标时间截止到公告之日止,那是很好的。
答复:按澄请3执行。
质疑8、公里数规定太不合理,应该修改。
答复:按《磋商文件》执行。
质疑9、根据磋商文件第二章第42.1条款约定:我单位质疑第三章评标办法的第四款,比较与评价:企业情况的仓库面积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所有医药、耗材和检验试剂经营企业不能以租赁公司形式或租赁房屋形式为准,必须是经营公司的自有房产为准,本条具有倾向性;还有服务项的配送业绩:应改为从2016年1月1日至出公告之日止,这样应具有合理性,不具倾向性;还有妇计中心和疾控中心两单位,请问投标企业是否具有县级包和基层包重复得分的可能,还是只能打一次分?配送时间的公里数规定太有倾向性,建议修改为以50公里为单位或以时间为单位,因中标企业需送至乡镇。还是送至县政务中心为准?
答复:按《磋商文件》执行。妇计中心和疾控中心纳入基层范围。
质疑10、我想请问一下全椒的招标,如果投几个包的话,需要每个都要做一份投标文件吗?证明材料册中的配送距离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复:按包做投标文件,配送时间中的距离无须提材料,由评审专家现场测定进行赋分。
本公告作为全椒县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带量采购项目磋商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所有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全椒县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带量采购联合体
安徽冲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