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药械采〔2018〕21号关于公布部分高值医用耗材产品挂网结果的通知
各市州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及中央在川医疗机构,相关医疗机构,相关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关于公示拟恢复挂网的高值耗材产品最低参考价格的通知》(川药械采〔2018〕1号)、《关于公示拟恢复挂网的高值耗材产品最低参考价格的通知》(川药械采〔2017〕246号),拟恢复挂网产品(具体见附件)填报的最新参考价格于2018年1月9日公示结束,公示期间未收到质疑。经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同意,现将该部分产品的挂网结果予以公布,即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