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根据《2014年肇庆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将收取肇庆市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项目2019年5月份(2019年5月1日~2019年5月31日)服务费,具体情况如下:
一、根据签订网上服务协议,请企业登陆肇庆医用耗材服务费查询系统http://www.gdemed.cn/zhaoqing/zqhcsf/gys/index.asp,查看相关交费情况。查询系统用户名、密码为2014年肇庆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系统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如不能登录收费系统查看订单明细的,请尽快与我司联系。
二、缴费日期安排在2019年6月5日~6月20日期间进行。请相关企业通过银行汇款或现金方式支付服务费(不接受私人账号汇款)。我公司在确认收款后开具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请及时到我司签领。如需邮寄发票,请将需邮寄发票的地址及联系方式传真至肇庆办事处。我司不承担邮寄过程中丢失破损等意外损失。如对收费金额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到我公司澄清。(备注:逾期不缴纳服务费的企业,按照服务协议规定,系统将自动关闭网上交易资格)。
三、联系方式
电话:0758-2222145 冯小姐、麦先生传真:0758-2297675
四、服务费支付信息
1、银行汇款
开户名称: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广州分行东山支行帐号:201680729410001
汇款用途:肇庆XXXX服务费,其中“XXXX”为企业名称。
2、现金支付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298号江湾大酒店商业中心2501
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肇庆办事处
二〇一九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