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咸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进一步核查药品耗材网采机构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局直局管各医院:
按照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核查上报药品耗材网上采购机构的通知》(陕卫办药政函〔2016〕727号),为进一步核实数据,摸清底数,做好医疗机构网采管理,现将我市有关数据再次反馈你们,请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核实确定最终网采机构数据。将省数据中心统计的各市公立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名单(见附件1)、省采购平台注册的网采机构名单(见附件2)下发你们,请各县市区结合上报的网采机构数据,将最终核实确定的情况,分县(区)填报《全省公立医疗卫生计生机构药品耗材网采核查表》(见附件3)。
二、本次核实确定的网采机构数据,将作为全市公立医疗卫生计生机构网采考核的基础数据,各市务必认真核实。对委托其他医疗机构网上代采的机构,也视为实行了网采。对未办理网采开户手续的机构,务必于2016年12月31日前到省药采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办理要求请登陆陕西省药械集中采购网(http://www.sxsyxcg.cn)的公告栏查阅。
三、各县市区务必于2016年12月10日前,将核实确定的《全省公立医疗卫生计生机构药品耗材网采核查表》,加盖公章后报市卫生计生局。特殊情况可文字说明。
联系人:周阿妮 联系电话(传真):029-33550819
附件请从QQ群下载,QQ:186474307
附件:1.省数据中心统计的各市公立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名单
2.省采购平台注册的网采机构名单
3.全省公立医疗卫生计生机构药品耗材网采核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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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