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京津冀新冠肺炎相关检测试剂联合采购结果的通知》(吉医保发【2020】42号)文件相关精神,以及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半年下发的《关于开展吉林省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限价联动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参照广东联盟、京、津、冀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试剂集中采购价格结果,为了进一步降低我省核酸检测价格,组织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试剂的限价挂网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限价挂网产品
本次限价挂网产品为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试剂、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抗原检测试剂。
二、限价原则
企业申报价格不得高于本次限价挂网最高限价和本产品在全国省级集中采购最低中选价。具体见下表:
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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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元/人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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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
核酸检测试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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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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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
抗原检测试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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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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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企业申报
取得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试剂和抗原检测试剂注册证的医疗器械注册人(代理人),均可参加。境外医疗器械注册人(代理人)可委托国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申报。
四、时间安排
企业注册时间:2022年12月2日9:00-2022年12月5日16:00
企业报价时间:2022年12月3日9:00-2022年12月7日16:00
五、企业注册
(一)领取账号和密码。参与此次限价活动的企业应在吉林省体外诊断试剂集中采购系统中进行注册。操作方法为: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右侧的“试剂系统登陆”,进入“吉林省体外诊断试剂集中采购系统”。点击右下角的“生产企业注册”,填报信息后并打印《企业账号申请单》。企业将《企业账号申请单》、《法定代表人授权》(详见附件1)、《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成PDF版本,并于2022年12月5日16时前发送至邮箱:jlsqxc@126.com。境外医疗器械注册人(代理人)委托国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申报的,应该以国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申请注册用户名,并同时提供“国内总代理”的授权委托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请标明“新冠核酸和抗原检测试剂申领用户名”字样。我中心将通过邮箱向相关企业发送账号和密码。
已在吉林省体外诊断试剂集中采购系统注册过的企业,使用原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进行产品和价格申报。
(二)申报企业和产品信息。新领取账号的企业,应通过基础数据库申报企业信息和产品信息,并提交送审(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申报的每个包装规格都应单独作为一个产品进行维护送审。
已领取账号但资质或产品信息未审核通过的企业,应重新维护企业信息或产品信息并提交审核。
(三)申报价格。所有参加本次限价挂网的企业均应向我中心申报价格。请相关申报企业于2022年12月7日16时前,将加盖企业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新冠核酸检测试剂和抗原检测试剂价格申报表(见附件3)、企业承诺函(见附件4)等彩色影印件发至邮箱:jlsqxc@126.com,邮件标题请标明“新冠核酸和抗原检测试剂报价”字样。同时,在同一份邮件中,另附一份excel版本的“新冠核酸检测试剂和抗原检测试剂限价申报表”一并发送。
六、相关说明
(一)产品按照1人份申报价格,报价单位:元,小数点后保留2位。申报价格高于本次联动挂网最高限价或全国省级集中采购最低中选价的为无效报价,为放弃挂网资格。
(二)低于此次最高限价且已挂网的产品,不用申报;如企业自主下调价格,可单独申请。
(三)本次限价挂网中选产品公布执行后,高于限价的产品将做撤网处理。
七、联系方式
0431-81862985、81866952、81866917。
因疫情防控需要,相关资料通过线上提交,目前不接待现场递交资料和咨询。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