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骨科类耗材集中采购中标结果及相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近日,省卫生计生委印发了《关于同意公布我省医疗机构部门集中采购(部分骨科)中标产品目录的批复》(浙医耗材办[2015]2号,详见附件1、2),为更好的开展网上交易工作,现就后续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中标通知书、签订购销合同和廉洁承诺书
1.时间:2015年3月2日-2015年3月13日(工作时间)。
2.地点: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一楼受理大厅医用耗材与设备采购科。
3.相关要求
(1)须由中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省药械采购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并签订购销合同和廉洁承诺书;
(2)领取中标通知书时请携带购销合同(详见附件3)和廉洁承诺书(详见附件4)。上述文本均应打印四份并加盖公章。
4.其他事项:
(1)法定代表人授权人有变更的,请提交新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未按规定领取中标通知书、签订购销合同、廉洁承诺书的,视作放弃本次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负。
(3)联系人:钱素婷,联系电话:0571-86401971。
二、配送关系确认
1.操作要求:
生产企业对中标产品选择具有相应产品配送资质的配送企业(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5、6),未中标的产品无需进行操作。
2.操作时间:
2015年3月2日9:00至2015年3月13日16:30。
3.操作平台:
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耗材采购系统
(http://hcjy.zjyxcg.cn)。
4.注意事项:
(1)配送关系建立以网上操作为准,无需递交任何纸质材料。
(2)请有关企业按照本通知时间和要求及时操作,如因自身原因造成没有正常建立配送关系的,后果自负。
(3)如企业遗失登录密码,请及时重置(具体要求详见http://www.zjyxcg.cn/HomePage/ShowDetail.aspx?InfoId=1587&type=2&bigtype=1)。
5.其他事项
为方便与企业沟通和解答相关操作上的疑问,省药械采购中心建立了QQ交流群,群号210909014,申请入群时需注明企业名称和企业序号。
三、价格梳理
在目前产品中标价格的基础上,省药械采购中心将不定期对中标产品的价格进行梳理,具体要求如下:
1.如其他省(市、自治区)以省为单位的中标交易价格(或挂网价格)低于我省的中标价格,该产品的生产企业需及时向省药械采购中心进行书面申报(格式自拟),一经申报省药械采购中心视为该企业同意该价格挂网销售。
2.如既往我省公立医疗机构采购的产品价格(以组套形式销售)低于本次产品组套形式销售后的价格,该系列产品的生产企业需及时向省药械采购中心进行书面申报(格式自拟,需包含组套内每个单品的销售价格),一经申报省药械采购中心视为该企业同意该价格挂网销售。
3.欢迎其他相关企业、医疗机构提供相关价格信息(格式自拟,企业需现场递交,医疗机构可邮寄书面材料)。
4.在企业自行申报的基础上,省药械采购中心仍将不定期采集、综合相关的数据,并与企业进行议价。
5.经举报或者省药械采购中心梳理发现更低的价格3次及以上的,省药械采购中心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处理,直至暂停交易、取消中标资格。
四、医疗器械注册证更新
1.注册证已到期或即将到期的,请相关企业于2015年3月2日9:00至2015年3月13日16:30(工作时间)到省药械采购中心办理医疗器械注册证更新手续(具体要求详见http://www.zjyxcg.cn/HomePage/ShowDetail.aspx?InfoId=1585&type=2&bigtype=1)。
2.在整个交易过程中,医疗器械注册证到期前30天,相关企业须及时到中心更新注册证,要求同上,如未能及时进行信息更新,将对相关企业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处理,直至暂停交易、取消中标资格。
五、延迟公布其他部分拟中标产品处理结果
由于被投诉等各种原因,部分拟中标产品省药械采购中心将继续予以排查核实,其处理结果另行通知公布。
六、其他事项
1.咨询电话:0571-86401857。
2.地址: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一楼受理大厅(杭州市秋涛北路373号,6号创意产业园1号楼)医用耗材与设备采购科。
特此通知。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1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