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医疗保障局、省直各医疗机构:
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乳房旋切针类医用耗材历史采购数据填报等工作的通知》(乳房旋切针联采〔2024〕2号)和省医疗保障局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安排,现组织开展乳房旋切针类医用耗材历史采购数据和采购需求量填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产品范围
乳房旋切针类医用耗材(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医疗保障局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为C01040102600002开头的产品)。
二、填报主体
所有使用乳房旋切针类医用耗材的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均应参加相关数据填报工作,其他医疗机构自愿参加。
三、填报内容
(一)医疗机构历史采购数据
各医疗机构填报本单位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本次填报范围内医用耗材的实际采购数量、实际采购单价等相关历史采购数据。本次填报范围内所有27位国家医保医用耗材代码对应产品的数量(单位:个),具体到规格型号,如同一个27位国家医保医用耗材代码对应的产品存在不同采购单价,填写最低价。
(二)医疗机构需求采购数据
各医疗机构参考本单位填报范围内医用耗材产品历史采购情况,结合临床实际,填报2025年本次填报范围内医用耗材的需求采购数量。本次填报范围内所有27位国家医保医用耗材代码对应产品的数量(单位:个),具体到规格型号。
各医疗机构填报的医用耗材需求采购总量原则上应不少于该医疗机构上报的历史采购总量总和的90%,如无法满足,需在系统内说明具体原因。
四、填报方式
(一)登录方式
(二)医疗机构数据填报
请各相关医疗机构在8月30日前登录系统“带量采购管理”模块,完成历史采购数据和需求采购数据填报工作。各医疗机构完成相关数据填报后,需打印《授权承诺书》和《历史采购数据和需求采购数据汇总表》,并送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加盖公章后,在系统中上传扫描电子版文件。
(三)医保部门数据审核
各市医疗保障局登录系统“带量采购管理”模块,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历史采购数据、需求采购数据进行逐级审核。相关数据确认无误后,于8月30日前通过系统进行提交。
五、系统开放时间
2024年8月19日——8月30日17:00。
六、工作要求
(一)请各相关医疗机构高度重视本次填报工作,指定熟悉工作的专人负责按要求填报相关采购数据,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准确、要素齐全。
(二)请各市医疗保障局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按要求做好填报工作,核对、检查并督促医疗机构按期如实填报相关数据。
(三)本次填报的具体内容、填报要求以及系统操作方法,请参照系统内操作手册。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