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滁州市第二轮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招标暨带量采购项目澄清二
各投标人:
标书有关问题的澄清
1、《招标文件》第112页检验试剂评标细则中质量要求中“产品溯源性(提供溯源报告至SI单位5分,一级校准品3分,二级校准品1分,无溯源报告0分)”调整为:“产品溯源性(提供溯源报告至SI单位5分,提供产品标准物质证书3分,提供产品溯源报告1分,无证明材料0分)。”
2、《招标文件》中第111页“医用耗材评标细则”和112页“检验试剂评标细则”中各评审要素评分明细见本澄清附件。
本公告作为滁州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第二轮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招标暨带量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所有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特此澄清!
评标细则(定稿).rar
滁州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
安徽冲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