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标书有关问题的澄清
1、招标文件第31页采购需求一览表中“I-228心电图机,I-229心电图机配件”和招标文件第59页“P-437水机预处理,P-438水机前处理”共四个条目,予以取消。
2、招标文件第81页“1.7 2016年全年纳税省报表复印件*”调整为“1.7 2015年全年纳税省报表复印件*”。
3、招标文件第107页“YY/T 0287-1996”调整为“YY/T 0287-2003”。
4、招标公告中合格的投标人“6.在本文件发售之日起前三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院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该证明材料需装订在投标人主体资质部分中。
本公告作为滁州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第二轮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招标暨带量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所有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特此澄清!
滁州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
安徽冲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