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药械采〔2016〕147号关于四川省2016年第一轮新增及增补高值医用耗材被投诉企业递交产品澄清材料的通知
各相关高值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关于公示高值医用耗材2016年第一轮新增及增补拟挂网产品参考价格填报结果的通知》(川药械采〔2016〕135号)要求,中心已于2016年8月26日完成相关投诉信息的整理工作。现将所涉企业及其产品递交书面澄清、证明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投诉及核查结果,请被投诉企业(详见附件1)的经办人携带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到我中心对产品投诉及核查结果进行签字确认。
二、对投诉信息不予确认的请递交书面澄清、证明材料。
三、签字确认或递交相关材料截止时间2016年9月7日17:00。
四、逾期未签字确认或未递交相关材料的产品视为认同投诉并接受按川采联办〔2015〕18号文相关条款处理。
地址: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成都市武侯区玉林南街2号502室)。
咨询电话:(028)69061912、69061913。
见附件:
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