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省鞍山市公立医院低值耗材及检验试剂企业产品增补相关要求的通知
各生产、配送企业:
为保证《鞍山市公立医院低值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需求目录》满足各公立医院采购需求,对耗材自主交易平台的产品进行增补。现提出增补要求如下:
1.在鞍山市26家公立医院销售但在鞍山市耗材自主交易平台没有申报的产品,由耗材生产企业进行增补(格式见附件2)。
2.没有在鞍山市26家公立医院销售也不在《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分类目录》中的产品,医院有采购需求的,由耗材生产企业申报经医院确认后进行增补(格式见附件3)。
3. 辽宁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范围内已经挂网采购的产品不纳入本次增补。
4.增补产品时间:2016年8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法定节假日不予受理)。
5.增补产品截止时间:2016年8月31日 下午4:30,产品增补截止后将不再受理产品增补。
地址:鞍山市立山区深沟寺玉田街23乙号 器械科
联系人:张楠 于浩
联系电话:0412-5910031
附件:1.《产品增补说明》
2.《产品增补表》
3.《鞍山市公立医院产品增补申请表》
4.《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分类目录》
鞍山市卫生计生委药品器械服务中心
201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