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用耗材、检验试剂配送企业:
遵照鞍山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公立医院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工作的统一部署,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整治医疗器械流通领域经营行为的公告》(2016第112号)文件精神,依据《鞍山市公立医院低值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总体方案》,为平稳推进我市公立医院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工作,规范流通秩序,保障医院供应,拟建立鞍山市公立医院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配送企业库。参与鞍山市公立医院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的生产企业须从入库企业范围内选择配送企业,对产品进行配送。
一、入库说明
1、本着自愿原则,企业自主申报。
2、自行配送的国产产品生产企业、进口产品总代理商或一级代理商也须办理入库。
3、入库企业实行动态调整,原则上每个采购周期调整一次。
4、入库企业须严格执行鞍山市公立医院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项目的各项规定。
5、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招标结果执行后,参加鞍山市公立医院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工作的医院不接受未入库企业的配送。
二、资质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范围符合配送需求。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申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三、申报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归属药品管理的检验试剂配送企业需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GSP认证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2)。
5、201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6、2015年度依法纳税证明材料,新公司可提供成立之日至申报之日依法纳税证明材料。
7、在经营活动中无违纪记录的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3)。
以上要求递交的原件或复印件必须使用A4纸加盖公章,公章复印无效。
四、申报流程及时间
1、网上注册
注册时间:2016年8月5日——2016年9月12日。
注册方式:登陆鞍山药械中心网,按网站提示进行网上注册。
网站地址:http://www.asyxzx.com
2、递交申报资料
递交时间:2016年8月5日——2016年9月13日(法定工作日内)。
递交方式:通过网上审核的企业到鞍山市卫生计生委药品器械服务中心器械科现场递交申报资料。
地址:鞍山市立山区深沟市玉田街23乙号
联系人:张楠、于浩
联系电话:0412-5910031
鞍山市卫生计生委药品器械服务中心
201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