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药械采〔2016〕74号关于已挂网高值医用耗材产品价格被投诉企业确认及递交相关材料的通知
各相关高值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关于公示已挂网高值医用耗材产品参考价格填报结果的通知》(川药械采〔2016〕55号)要求,中心已于2016年4月26日完成相关投诉信息的整理工作。现将所涉企业及其产品澄清、证明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投诉及核查结果,请被投诉企业的(详见附件1)经办人携带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于2016年5月9日17:00前,到我中心对产品投诉及核查结果进行签字确认。
二、需递交澄清、证明材料的企业请于5月30日17:00前递交。
三、逾期未递交或未签字确认的产品视为认同投诉并接受按川采联办〔2015〕18号文相关条款处理。
地址: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成都市武侯区玉林南街2号502室)。
咨询电话:(028)69061912、69061913。
见附件:
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