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乐平市政府采购管理委员会的批准〔乐采委字(2011) 40 号〕,乐平市洎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乐平市卫生局的委托,就2011年乐平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国内合格投标单位参加报名,有关事项如下:
1、招标编号:LPJYZB(2011)竞06号
2、招标项目要求及内容:
2011年乐平市医疗机构医用所有耗材(详见附件)
3、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质:为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成本,本次集中采购中只接受生产企业的直接报价(进口产品可由国内总代理商报价)。
(1)投标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招标所需货物,且有伴随服务能力的供应商;是进口产品应出具国外生产企业对国内总代理商的授权书(如果为进口产品生产企业驻中国办事处出具授权的,需同时提供生产企业对该办事处有关权限范围的证明)
(3)投标单位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法令和规章条例。有良好信誉和业绩,依法纳税,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4)投标人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销商)、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及登记证等,具有相应产品生产或经营资格。
(5)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4、投标人在购买(查阅)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投标人的资料(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开标时必须提供有效原件查验):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
(3)投标人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销商)、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及登记证、进口产品国内总代理授权书等。
(4)所投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及相关文件
5、投标人在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必须与购买招标文件时所提供的资料相同,否则作废标处理。
6、参加的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后,招标代理机构发售招标文件(投标单位根据自身生产特点可报任何一个包及多个包)。高值耗材资料费为200元/包,低值耗材资料费为100元/包。
7、报名时间: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国内合格投标单位请于2011年8月1日至2011年8月12日前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乐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报名。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蒋女士 电话:13479840983
采购人:乐平市卫生局 邹先生 电话:13707984018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乐平市人民西路66号 电话:0798-6229663
监督投诉受理单位:乐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798-6219639
二0一一年八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