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佛山耗材项目收取2014年第三季度采购代理服务费的重要通知
各2012年度的成交供应商及配送商:
我公司开始收取2012年度佛山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项目在2014年第三季度期间到货交易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缴费日期安排在2014年10月22日—11月7日期间进行。
请2012年度的成交供应商及配送商,使用耗材交易系统 (即http://trade.ecarechina.com/)的用户名(格式为:gdfs_xxxx,且必须使用相应成交企业的用户名登陆查询)登陆http://218.104.178.246/hcsf/附件查看。查询相关成交品种在此期间发生的实际到货采购量和应交采购代理服务费的相关数据(含成交品种,医院确认到货数量、金额,应交总费用等)。按时缴纳2012年度成交品种在2014年第三季度期间的到货交易的采购代理服务费。
付款方式可以用现金、支票、电(票)汇的方式直接结算,(请勿以个人帐户付款)汇款后请将付款票据复印件传真至我公司,如需邮寄发票,请写明发票接收地址及接收人名字、联系电话,一起传真到我公司财务部。
咨询电话: 财务部:0757-83636076、0757-83636079
耗材部:0757-83636010、0757-83636083
技术部:0757-83636078
传真电话:0757-83636088
收款单位名称: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佛山分行
收款帐号:104001516010001456
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佛山分公司
201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