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续南通市医疗卫生机构2007年第一批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招标和集中议价采购
(JSZXNT200701)招标品种采购周期和延续采购周期期间新增配送企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通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通药招【2009】1号)文件的通知,南通市医疗卫生机构2007年第一批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招标和集中议价采购(JSZXNT200701)招标品种采购周期顺延执行,在顺延期间如需新增配送企业,可按下列要求在2009年2月11日至2009年2月24日止,将纸质材料递交至江苏庄讯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新增配送企业原则上由中标人提出,由市药招办和我公司对配送资质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列入新增配送企业。
新增配送企业的具体要求:
1.新增的配送企业必须是经营企业;
2.新增的配送企业必须执行招标文件(JSZXNT200701)的规定;
3.申请新增配送企业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1)中标人增加配送企业的申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对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必须提供具备法人资格的母公司经年检合格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母公司出具的同意其参加配送的有效授权书原件;
(3)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合格有效的医用耗材、检验试剂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对2007年6月1日以后受理的申请开办体外诊断试剂经营的企业,按照《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批发)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诊断试剂经营企业必须通过GSP认证;现已持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按医疗器械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的企业,必须在下次换证时达到《通知》规定的要求,否则取消其体外诊断试剂经营资格;
(5)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三万元)证明文件复印件:由市卫生局规财处开具的履约保证金行政事业单位结算凭证复印件;在下次招标采购合同履行后退还全部的履约保证金;资格初审合格后凭资格审核初审合格证明再递交履约保证金;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新增配送企业印章,新增配送企业应递交以上资质证明文件进行资格预审以证明自己有资格参加配送,并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纸质材料递交地点:江苏庄讯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纸质材料递交地址:南通市环城南路128号飞马大厦5楼
联系人:李先生、吴女士
电话:0513-85062689
传真:0513-85062690
邮编:226001
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户名:南通市财政局
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开户银行:江苏银行南通崇川支(14999)
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账号:89011015201010014999
江苏庄讯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二00九年二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