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在射阳县药品采购中心备案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投标单位:
现将2012年第二季度部分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计划予以公布,请下载后认真填写,并注意以下事项:
1、认真阅读《射阳县部分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投标人须知》。 2、填写完毕保存后,将文件名命名为本单位的全称。如“***公司” 3、请在3月9日上午8:30前,携带电子标书(U盘)到射阳县卫生局四楼会议室,现场投标,现场打印纸质标书,投标单位代表确认后签字留存,确保电子标书与纸质标书内容一致。 4、2012年3月9日下午14:30到药品采购中心签订供货协议。10日内各中标单位送货至各医疗卫生单位
射阳县药品采购中心
2012年3月5日
射阳县部分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必须是已在射阳县药品采购中心备案并参加过射阳县部分医用耗材(药品)集中采购的投标单位。 2、报名时须缴纳标书费50元,同时还须缴纳1000元送货保证金(已缴纳者不须再缴)。
3、报名时请携带法人委托书交药品采购中心留存(2011年的法人委托书已经到期限,需换2012年的法人委托书)。
4、根据射阳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投标过程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射办发[2010]42号文件精神,所有参加我县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设备等集中采购活动的投标单位,都必须提供由当地检察院出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此《告知函》可提前三日持单位有效介绍信或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当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办理。无《告知函》的单位(已提供的不须再提供)不得参加本次部分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活动,
5、本次集中采购的采购人为射阳县各医疗卫生机构,系县、镇一体化捆绑式集中采购,中标单位必须按供货协议表要求全部、准确、按期限地将中标品种送达各采购单位。 6、电子标书用U盘投标,现场打印纸质标书并由投标单位代表确认后签字留存,确保电子标书和纸质标书内容一致。中标的基本原则包括:⑴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⑵质量优先原则;⑶同品种、同规格型号、同生产企业的最低价中标原则;同品种、同规格型号、符合标书区域产地要求的最低价中标原则;无区域产地要求的品种,由评委组按照质量好、信誉高、性价比合理的原则集体评议确定,不保证最低价中标;(4)同等条件下就近优先中标原则。 7、标书中所采购品种有具体生产企业要求的,投标者不得更改;标注区域性产地要求的,投标者要注明投标品种的生产企业并符合标书中的区域性要求(生产企业名称必须填写全称,否则所填栏目为废标);未标注区域产地要求的,投标者同样要注明投标品种的生产企业(生产企业名称必须填写全称,否则所填栏目为废标);投标价格只能填写在投标价栏目。 8、本次招标只进行一轮投标,不再进行二轮议价,请各投标单位慎重认真地填写投标价格,现场拷贝投标一旦开始,任何投标单位的投标价格不得变更,本次集中采购设有底价,超过底价的品种将由评标组确定是否流标。
9、标书中有几个品种是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品种,县直医疗单位参加省网采购,按省网集中采购的规定执行。
10、报到时间:2012年3月9日上午8时(如有变更,另行电话通知)。
11、报到截止时间:2012年3月9日上午8时30分,超过报到截止时间未签到者,作自动放弃论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一切后果自负。
12、报到地点:射阳县卫生局四楼第一会议室
射阳县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2012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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