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钦州市医疗机构低值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
签订购销合同等事宜的通知
各供应商:
2008年钦州市医疗机构低值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工作已进采购阶段,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次集中采购购销合同不再举行集中签订仪式,由各供应商与医疗机构自行签订,购销合同于2008年5月20日前签订完成,并交一份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合同样式见附件一。
2、在采购周期中,有增加、撤销、更改配送商需求的,需由医疗机构提出申请,经原供应商、原配送企业、新增配送企业共同协商同意后递交相关材料至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批,同意修改的配送关系将在网上交易系统予以修正。配送商更改格式见附件二。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