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集中签约的企业请于2008年9月8日下午3:00到伊宁市伊犁河路桃园大酒店客房4楼会议室参加集中签约
大会。
2. 凡是办理委托配送的委托企业如果对本次项目的全部成交产品做了委托配送,则不需要进行集中签约,同时于
2008年9月1日之前递交委托配送证明到新疆海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未办理委托配送或只有部分成交产品
进行了委托配送的企业,则必须进行集中签约。
3、对于不参加集中签约大会的企业,视为拒绝与伊犁州医疗机构建立购销关系,将取消其配送资格,其产生的
后果自负。
4、参加集中签约大会的企业必须携带本企业的公章、身份证、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并加盖企业
公章);签约代表需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需加盖公司公章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5、本次项目的购销合同包含成交企业《成交供应商承诺保证书》,请企业认真阅读,并做出承诺。
6、各签约企业请自行下载购销合同,并用A4纸双面打印,本合同一式四份(除和友谊医院签约需携带五份
外),请各个企业携带数量足够的购销合同到签约现场。
伊犁州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领导小组
2008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