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专家评审建议价格现已汇总完毕,现就投标企业价格确认问题通知如下:
一、价格确认:
1、2011年漯河市医用耗材集中招标价格确认工作从2012年1月4日—1月6日,价格确认表已发到各投标企业购买标书时登记的邮箱。
2、请投标人认真查看各自投标产品的“专家建议价”,此价格为评标委员会最终审定的产品价格,如果投标人同意该价格,则在“确认”一栏填写“同意”,如果不同意,则在“确认”栏填写“不同意”。 如果“确认”栏内填写其他内容或空白,则将被视为“不同意”,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3、经各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纸质价格确认表将作为投标人所投产品是否中标的依据,同意“专家建议价”的产品中标,“专家建议价”即为中标价;不同意“专家建议价”的产品不作为中标产品。
二、产品信息核对:
请各投标人再次仔细核对自己所投产品的各项信息,如果发现错误信息,请在“反馈”一栏将错误信息描述清楚,以便我们及时更正。修改信息只包括产品信息,不涉及价格问题。
例如,发现某产品的生产企业名称有一个错别字,就在“反馈”一栏将错误信息描述清楚。
三、省标医用耗材目录(第一批)对比:
各投标人请仔细查看邮件中名为《河南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目录》的数据,如果贵公司的投标产品包含目录中的产品,请在价格确认表“省标编码”一列填写该产品在《河南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目录》对应的产品代码。而“确认”一栏就不需填写了。
比如,某企业的投标产品中包含“一次性持续给药输液泵(机械)”,那么请在价格确认表“省标编码”一栏填写“S1001”。
四、确认结果回复:
确认无误后将价格确认情况反馈给漯河市卫生局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电子档请使用邮件回复至lhsyyzb2011@126.com,打印出的纸质档案加盖公章邮寄到漯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楼101房间。(电子档及纸质档案缺一不可)。
五、价格确认截止时间:
2012年1月6日下午17:00前,电子邮件必须在此日期前发出,纸质原件须在此日期前寄出。
六、其他未尽事宜,请投标人密切关注网上通知,咨询电话:0395-3181939。
漯河市卫生局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
二○一二年一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