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丹阳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受全市医疗卫生单位的委托,现对招标人临床使用的部分耗材进行公开邀请招标。欢迎已办理进场手续的药品生产和经营单位参与投标。
一、标书编号:丹械竟2009第2-01号
二、招标品种:具体名称、规格、数量见品种目录。
三、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1、登记时间:2009年6月8日
2、发售时间:2009年5月15-16日
四、标书投递截止时间: 2009年6月22日下午5:00时
五、开标时间:2009年6月23日上午8:30时
开标地点:丹阳市招投标采购交易管理中心(西环路原安监局)
六、特别提示:根据药监局和物价局的文件规定,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 药品生产企业:
a、提供投标单位的生产批准文件复印件,加盖本企业公章。
b、提供药品生产企业出厂质量检验报告,或当地的药检所抽样检验报告。
c、提供药品生产现行的质量标准,加盖本企业公章。
(2)药品经营企业:
a、提供药品生产企业授权销售的委托证明复印件,加盖本企业公章。
b、提供经营单位质量部门对产品的检验报告或质量确认书,加盖本企业公章。
c、提供上述药品生产企业须提供的材料复印件,加盖本企业公章。
d、进口药品提供《药品进口口岸检验报告》和《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加盖本企业公章。
(3)所有投标药品必须提供价格依据,政府定价药品必须提供国家计委下发的价格依据表,除此之外的药品(市场调节价药品)必须提供江苏省物价备案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