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深入推进医用耗材阳光挂网集中采购的实施意见》(湘医保发〔2023〕43号)要求和省医保局工作安排,我省开展体外诊断试剂在湖南省医保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省医保招采管理系统”)信息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已获取体外诊断试剂代码并在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平台(以下简称“医保代码维护平台”)予以公布的产品均纳入本次申报范围。
二、申报时间
2024年11月15-25日,12月起每月1-15日。
三、挂网价格申报
已在湖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系统(以下简称“医药采购平台”)挂网的产品,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医药采购平台挂网价和外省有效省级挂网价低值,医药采购平台的挂网数据不迁移至省医保招采管理系统;未在医药采购平台挂网的产品,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外省有效省级挂网价低值。
四、申报流程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