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集中带量采购医用耗材中选产品不良事件和投诉处理相关工作的通知》(云医保〔2024〕4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定点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在采购和使用集中带量采购医用耗材中选产品时,出现不良事件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和医保部门报告或拨打投诉电话。
二、医保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和信息沟通,形成部门监管合力,共同推动集中带量采购医用耗材中选产品不良事件和投诉处理畅通并依法依规处理,保障人民群众使用安全价优的医用耗材。
三、在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上级相关部门。
县医疗保障局联系人及电话:刘丽团 13988668696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及电话:姚生海 18988379048
兰坪县医疗保障局 兰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