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投标企业:
经省会医用耗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2008年10月25日发布中标结果后各投标企业提交的配套使用产品未最终综合评审定价及拟中标结果公示后处理高于医院供价品规、投诉材料有误等质疑、申诉材料涉及的投标产品进行重新评审,并经投标企业确认,现将中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
各医疗机构、投标人凭“用户名”、“密码”登陆系统后点击“信息发布”中“处理遗留问题产生的中标结果”查阅,如对公示的中标结果有异议,请将异议以书面形式在2008年12月23日12:00前递交至郑州市医疗机构药品器械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办事大厅。
2008年度郑州省会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中标结果数据实行动态管理,为避免医用耗材招标结果 “同生产企业同品规 ”出现“越招越贵(高)”等现象(排除物价上涨因素),各医疗机构在对本次招标所有中标结果进行核对或采购、使用医用耗材过程中,如核实品名、规格、生产企业名称、付款方式及时限等一致的中标品规价格(成套产品为中标综合价格)高于医院现实际采购价格的,须填写“2008年度省会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中标品规高于医院现采购价格反馈表”(加盖医院纪委公章)向招标办反馈,招标办对收集的此类数据,将按评审委员会各专家组通过的相关规则予以调整。
各中标企业须对本企业在本次招标采购中的中标品规进行认真核对,如有高于省会各医疗机构现实际供货价格并能主动如实说明情况的,经评审委员会评议可酌情处理。
郑州市医疗机构药品器械集中
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二○○八年十二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