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10年温州市市级医疗机构骨科类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执行的通知
各投标供应商:
2009-10年温州市市级医疗机构骨科类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标结果已公示,现进入网上采购中标(成交)产品阶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上一采购期的相关类别产品截止到2009年7月25日17时。“2009-10年温州市市级医疗机构骨科类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采购期自2009年7月21日开始执行。7月21日-7月25日为医疗机构过渡期,新成交结果即可执行。各中标人(供应商)和配送商应按照采购文件和有关规定的要求,积极做好备货、送货工作。重点提示:配送商在交易期内不得随意更改(详见采购文件),请中标人(供应商)在交易前务必明确好各自的配送企业。开具发票时必须在发票备注上写上中标商品的可交易编码。
二、按照“2009-10年温州市市级医疗机构骨科类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方案和程序,各医疗机构集中委托浙江海虹药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与中标(成交)企业签订耗材购销合同。
三、请各中标人(供应商)的被授权人持本人身份证、企业公章(或合同章)于2009年7月16日~2009年7月21日到浙江海虹药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签订耗材购销合同。外地中标企业可将购销合同领回签订,领取后务必一周内邮寄至浙江海虹温州分公司。
(邮寄地址:温州江滨西路欧洲城中央楼712室,章小姐收,联系电话:0577-88980211-806,传真0577-88890755。)
温州市医疗器械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浙江海虹药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200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