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部分中标耗材及检验试剂品种价格调整的通知
衡卫纪字(2005)第15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招标医疗卫生单位:
在2004年我市第一轮一次性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集中招标采购工作中,有22家企业的242个中标品种的中标价格高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历史采购价格,我们分别于4月22日和6月13日,在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下,召集部分招标医疗卫生单位的评标专家,对这部分产品进行了两次议价。经过议价,有12家企业的138个品种议价成功,18家企业的104个品种废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经过议价,有12家企业对其138个品种的中标价格进行了相应调整,经专家议价讨论通过(详见附表1)。
2、在议价过程中,有18家企业的94个产品的中标价格保持不变。经过议价专家讨论,对这些产品给予废标处理(详见附表2)。
3、在两次议价工作中,有1家企业经多次电话联系均未到议价会议现场进行议价,同时未作任何澄清或说明。经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和议价专家讨论,决定对这家企业涉及到的10个产品给予废标处理(详见附表2)。
4、议价成功的138个品种的零售价格,各招标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按照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卫生厅冀价行费字(2002)第67号《关于印发<河北省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5、若废标品种在中标目录中有同类产品,则直接使用中标品种,否则执行备案采购。
二○○五年七月五日
主题词:医用耗材招标 价格调整 通知
抄报:省纠风办、省卫生厅、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市委李晓明副书记、市纪委曹素华书记、市政府辛书华副市长
抄送:市纠风办、市物价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局、河北海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